《廣東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完善校服管理工作機制,規(guī)范我省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工作,促進校服質量和服務水平持續(xù)提升,根據(jù)《教育部等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廣東省實際,廣東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制定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二、主要內(nèi)容和特點
?。ㄒ唬┲饕獌?nèi)容
《指導意見》主要包括四方面內(nèi)容: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包括總體要求和各方責任。二是明確選購要求,提出堅持自愿原則、強化公平競爭、遵循簡約適度、加強式樣設計、嚴格質量標準等規(guī)定。三是規(guī)范選購行為,明確采購主體、選用模式、采購程序、收費管理等事項。四是強化監(jiān)督管理,明確日常管理、質量檢查、統(tǒng)籌發(fā)展、保障措施、宣傳教育和責任追究等要求。
(二)主要特點
一是明確了選購要求。繼續(xù)堅持自愿購買原則,重申了公平競爭要求,進一步細化了款式套數(shù)、式樣設計、面料質量等要求。
二是細化了選購行為。明確了學校為采購主體,提供了選用模式選擇和采購工作具體指引,對采購程序、收費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三是明確了日常監(jiān)管要求。明確了學校主體責任、教育部門以及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對日常管理和質量提出了具體要求。